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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结构加固

2020-01-04 23:25:35 lojg

历史建筑的保护在我国近几年才逐渐的发展起来,总体来讲对于历史建筑的基本概念还没有完全的规范。没有一个国家的相关的完整的定义。

按照上海历史文化历史建筑文化保护条例规定,建筑30年是确定上海历史建筑的条件,由此判断历史建筑应该是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使用功能。第二个就是30年以上的建筑,其中可以是文物建筑或者是历史保护建筑,也可以是一般的历史建筑,对于历史保护建筑和文物建筑在我国的文物法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已经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定,而未被列入这两项的内容怎样保护,一直是学术界、工程界的争论焦点。认识上有很大的差异,在结构加固改造上怎么处理竟是没有规范标准可以依据。往往是各类工程通过论证审批个别对待。碳纤维布加固基本价值定义

历史建筑的一个价值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基本价值,信息价值、情感与象征性价值、利用价值。

信息价值是可以使我们认知了解他所依赖的产生并存在的那个历史时间及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等等方面,历史建筑可以提供的数量重要性等是不平衡的,会有几个方面比较突出。

情感与象征价值具有文化认同感、国家与民族归属感、历史延续感以及精神象征、记忆载体等等。具有一种由来已久的特征,体现揭示了人类生活中连续不断的种种事件,能使我们回想起某些共有的意识。

利用价值由于能够被利用而具备的价值应该包括三个可能的情况,延续该历史建筑的原有功能,开发新功能,同时延续原有功能和增加新功能,对历史建筑而言利用价值的产出不仅是要投入资金,更要认识到消耗是历史建筑的本身是无法重复再生的。考虑历史建筑创造经济性的可能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历史建筑的消耗成本。

利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存在依赖于价值的其他两个方面,信息价值情感与象征价值越大,历史建筑的知名度影响力也就越大,社会关注也就越多。一般历史价值越高,利用价值也就越突出。

保护与再开发的关系

怎样发挥适用于再利用的历史建筑是一个实际的选择,如何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坚固。有历史文化的保护与新功能的更新观念上的问题,再利用需要达到现行建筑规范标准方面的技术难点。经济效益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因此。历史建筑年龄一般比初始的使用功能寿命要长,同时要保持其初始的特征。当历史建筑在实用功能上,安全上不能满足现今社会需要时,必定会利用现今的技术新材料对其外观进行改造加固,这就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历史建筑的文化特色元素,应该怎样保留,如果建筑保持现状,就不存在达到现行技术规范安全使用,也不能达到其价值再开发再利用的经济效益。

架构加固与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

由于历史建筑使用年限超限,部分构件结构破损,需要对建筑进行必要的加固改造。在实际操作中,各个方面都会影响到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主要的因素一个是结构方面的,还有一个是材料方面的,再一个是可持续发展方面的。

结构方面:一个是由于现代结构技术的介入,因为历史建筑已超出寿命服务了,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和已经表现出来的结构问题,采用原有的结构措施与技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或者根本无法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如该建筑以前没有进行过抗震方面的设计,或当时的设计方法理论的曲线不改变设计体系,材料无法满足规范的规范要求的,要改变原有的结构形式,对梁柱墙加固或改变传力路线,当然这些会改变历史建筑的建筑矛盾,当然为了能够安全使用,我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或者是我们应该加以讨论的问题。

材料方面,为了加固改造,原有结构而施加的结构材料,钢筋混凝土以及现代加固的结构材料必定会影响历史建筑的保护。要特别提出的一些是在外观上与传统材料非常近似的现代材料很容易造成以假乱真的效果,使人们不易识别,个人认为不应该使用或者是应该比较慎重的选用材料。

可持续的发展方面,为了延续使用功能或新赋予的实用功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和必须满足闲心规范,该历史建筑需要结构体系结构布置的改造,这种改造对历史建筑的破坏性值得研究,需要我们重视的,它是否是一次性的,这种不可持续发展的改变是否接受可以综合判断,不是仅仅的加固方法上面的问题。

结构加固改造原则:历史建筑的加固与一般建筑的加固根本上没有大的区别,但有其特殊性,首先一般结构的加固方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能够使用,但因为有保护的一个要求,加固方面常常受到限制,需要采取措施再破损、破坏、保护内容的前提下,满足结构加固的要求。其次由于历史建筑的年代久远,经历多年后原始图纸及设计资料缺失或不全,结构材料老化,有的经历了多次的改造,因此对历史建筑加固改造前必须进行检测,获得建筑实际材料的强度、尺寸、结构布置以及破损的情况。

结构加固类型

体系加固:目前加固基本停留在构件层面,是针对结构的构造成长力不足进行架构,要从整体把握判断,把握结构体系总体效应为原则是加固方案选择切入点,分析加固结构的寿命特征以及新旧结构共同作用,结构加固后的整体稳定性,尤其是结构的抗震性能作用应该做一个总体的判断。

另外历史建筑大多存在保护内容,对加固改造对象所采用的方法材料等等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这就是我们选择加固方案时必须从整体出发,进行体系加固突出,重点保护与结构整体的使用安全为前提。比如荷载转移、减轻荷载先进的结构技术等等,具体的方法措施可采取增设局部的新结构支撑系统等等,转移受力系统,通过新技术减震、隔震增加阻尼等。

构件加固,现有的加固方面都可以使用。只是选择上要考虑历史建筑的特点,构件加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整体效应的原则,加固部分与原有构件有可靠的连接,共同工作,同时避免对未加固部分对相关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承载力验收原则,应考虑结构加固与原结构受力的程度,受力程度与加固部分局部受损等因素;抗震设防原则,应避免因加固而改变动力特性,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增大和分配的不一致。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历史建筑保护网》